6月25日,我校初三保送生部分同学(其中包括我校志愿者服务队的部分同学)来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次别具特色的社会实践。同学们旁听了一场有关毒品的庭审,当庭判决了三个人,一个人贩毒判刑8年,一个人容留吸毒人员判刑一年,一个人非法持有毒品,判刑8个月。此次活动让同学们了解了毒品给人类带来的危害,加深了同学们的毒品防范意识,同时大家学会了辨别各种常见毒品的方法。此次活动,让同学们领略到了我国法律的威严,切实认识到了“红线不能碰”,“法律神圣不容侵犯”,努力成为一名遵纪守法、能为社会建设做出贡献的栋梁之才。
校志愿者服务队
2015年6月26日